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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清平乐》,发现宋仁宗无论是欣喜还是落寞时都会写毛笔字“飞白体”,连为长女取名字也先落笔“徽柔”。这便让我想起小时候学写毛笔字,印象最深的是那本练习簿:在大大的米字格里,印着用细细红线钩出的空心字,我们将笔尖蘸上墨,小心翼翼地把字填满。

 

  毛笔书法,对如今的大多数人来说,若没什么特别的兴趣,一旦放下,便不会再拾起。

  然而,真正对汉字产生一种深刻的视觉印象,可能也正始于那些描红的轮廓,在一撇一捺中,引领我们认识汉字的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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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每个人都深谙书法,但对于毛笔字,我们都有一种宛如儿时记忆般的亲切感。

  每次欣赏书家挥毫时,看纸上的字,又似图画,似音乐,似舞蹈……感受它们的曲直有度、神采飞扬,那是一个生命旺盛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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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写,是一种能力。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常常能令人另眼相看。

 

  过去的人常常写信。看一个人写的信,首先是要明白对方传达的意思——这属于文字的实用功能。

  如果读完之后,还忍不住一看再看,逐渐忘记了字面的意思,沉浸于字的线条、间架结构所带来的美感——这时,才能称之为“书法”,才产生了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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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美,是跟自己生命息息相关的活动。

 

  失去了回归自身的感受,艺术和美都只是徒具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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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汉字,是一个表达概念的符号,也是一个表现生命的单位。

 

  宗白华先生认为,中国人写的字能够成为艺术品,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由于中国字的起始是象形的,二是中国人用的笔。

  象形的字,可以在抽象的点、线、笔画中,表现一个生命体的骨、筋、肉、血;而中国的毛笔,铺毫抽锋,极富弹性,所以巨细收纵,变化无穷。

 

  书法的世界,因此有了丰富的想象、勃勃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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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识书者,惟观神采,不见字形。

  今天很多人去看书法作品,尤其是行书和草书,可能根本无法辨识上面写的是什么字,但仍能感受到那种飞扬的神采,那是只用线条的形态、点画的轻重、行笔的缓急、结构的疏密,就能在纯粹的视觉美感中表现出的神采。

 

  王羲之的行书,遒美健秀,心随笔行,在浪漫的时代里只做真实的自己;欧阳询的楷书,规矩方圆,是书写的典范,也是做人的楷模;张旭、怀素的草书,合称“颠张狂素”,颠和狂,又何尝不是生命的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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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当年张旭看了公孙大娘舞剑,在顿挫的神韵和豪荡的气势中,顿开茅塞,领悟了狂草的笔法。

 

  《新唐书》里还说,张旭会在酒醉之后,“以头濡墨”。这甚至已经算是一种即兴的表演艺术:以肢体的动作,带起墨的流动、泼洒,倏忽之间变化无常,如急风骤雨般不可遏制。

  书法和舞蹈,都不只是体现外在的形式,而是要内求身体的力量,还有生命的各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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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怀民的“云门舞集”,曾编排书法系列的三部曲。从行草到狂草,舞者的翩跹身影,恰似书家手下飞舞的笔墨。

 

  蒋勋先生在评价这部舞剧时说:

  “舞者的身体,像洪荒里的第一声婴啼,有大狂喜,也有大悲怆。”

  “舞者的身体用到极致,飞扬在空中,翻卷腾跃,像狂风里的乱叶,像一朵落花,挣扎着离枝离叶,像最孤独的武术,没有可以征服的对象,回来征服自己。”

 

  书家落笔之时,何尝不是一个舞者?

  他们感受着自己的气息,用身体的律动运笔,调动整个生命的气势,聚合,发散,跳跃,低盘……墨的酣畅,也是身心的酣畅,它是自由自在的,也是因循法度的,有凝固的墨迹,也有律动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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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毛笔写字,是全身的投入,也是一种生命的呼吸。

  或许这书法就如人生、如舞蹈,上一刻平铺直叙,下一刻峰回路转,停顿时安静得像一座山,热烈时像泉水汩汩涌流不断。

 

  那些毛笔字,讲着中国人内心深处的东西。因此,纵然时隔千百年,它们仍然无比鲜活,无论何时拾起,都能将灵魂重新唤醒,恍若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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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汉字书法之美》蒋勋

《美学散步》宗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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