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指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两字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是礼乐、典章制 度的统称。唐代时期文物的涵义已与现在基本相同。从时间上看,文物有古代的,现代的,也有当代的,它涵盖各个历史时期。现在人们多把古代遗留的东西称为文物,但对于究竟何为文物,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

 

   明清之前,古人称珍贵的古物为“骨董”。“骨”,即取肉腐而骨存之意,意思是保存曾今的精华,后来渐变为古董、古玩。实际上“古董”、“骨董”和“古玩” 是同一个意思,只不过由于时代的变迁,不同表述而已。通常人们所说的古董、古玩,应该是特指民间收藏、不属于国家禁止买卖之列的那部分文物。公民合法所 有的文物,法律允许其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和流通。从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较来看,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董或古玩,因为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现代或当代,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产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畴。而古董和古玩则不然,现代和当代的东西不能称为古董和古玩。

 

   艺术品,一般是指造型艺术作品,关于艺术品的概念,人们的认知是比较抽象的。一般的艺术作品可看作两个成分:一是作品上的线、形、色、光、音、调的配合,通常称为“形式的成分”或“直接的成分”;另一个就是人们谈论较多且相对客观的就是做一件作品的题材。艺术品的题材,在通常被称为“表现的成分” 和“联想的成分”。 艺术品用途的范围很广,罕见的艺术品多用来收藏、装饰等等。现代艺术实践使得“艺术品”的概念范围 越来越大,冲击着种种传统艺术品概念的界定。就现代艺术品价值而言,布洛克从美学的角度和立场中剖析,从艺术品与人的意图、艺术品的非功利性、艺术品与艺术习俗、开放的艺术品概念等四个方面,重新界定艺术品的概念,来为现代艺术品寻求美学的辩解。布洛克的观点被艺术界视为对艺术品的诠释和对艺术品最全面的定位。

 

   古董、文物与艺术品三者的区别:

 

   收藏爱好者之所以将文物、古董泛称为收藏艺术品,是因为许多文物和古董具有一定的艺术鉴赏价值。古代艺术品,是文物部门的文物,因为它有文化保护价值;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古董,因为它有增值价值;对收藏家来说就是古玩艺术品,因为它有艺术鉴赏价值。国家为保护文物,鼓励非国宝级的古董“藏宝于民”,并允许在民间依法流通,这为民间收藏事业的发展和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兴起铺平了道路。据此,我们可以得知以下几点:第一,文物一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三个方面的价值中的至少一项。第二,文物应是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实物。。第三,国家保护的文物具有广泛性,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生产、生活、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实物。艺术品拥有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而文物具有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以外还有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换句话说,文物是古代的艺术品,艺术品是未来的文物!总的说来,艺术在于工艺;文物在于文化底蕴;而古董就是年代历史的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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